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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类型 发明**: 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既保护产品、也保护方法,保护期限20年)。 实用新型**: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仅保护产品的结构设计方案,保护期限10年)。 外观设计**: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仅保护产品的外形及表面图案、色彩的设计方案,保护期限10年)。 授予**权的条件 授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且申请文件的撰写及手续的办理**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才能够获得**权。 新颖性: 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 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着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 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部:小李 手机: 电话:0512-67083126 传真:0512-67083936 Q 邮箱:huiwen110@ 地址:苏州市石湖东路76号锦都大厦1幢210室(碧波中学对面)